圆木用多片锯锯断原则, 1.原木应先划线后进锯,按线下锯,保证木段规格质量。划线时应考虑到加工余量。 2.本着量材取值的原则,按木段标准要求,截掉严重的腐朽、纵裂和**过半圆的大环裂以及大蛀孔等不允许的缺陷。3.弯曲原木锯断时,应选择合理的锯口位置,尽量获得通直或符合要求的小弧度木段,提高原木利用率。4.对端面偏斜,错牙伐痕和大劈裂以及斧伤和水渍变色等缺陷的木材,锯断时应先截去端头,方可使旋切时木段容易卡住;又能保证单板质量。5.尽量将缺陷集中在一根木段上。若原木的长度不等于所需木段长度的倍数时,应尽量将缺陷集中在短木段上,以保证长木段的质量。 6.弯曲木段进锯时,应避免凹面向下,以防锯切时产生夹锯现象